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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8-01-04 13:16:04


【专业分值结构】满分100分初试占50%;复试占50%

报考办法

一、报考西安音乐学院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录音艺术专业的陕西省籍考生,必须参加陕西省2018年艺术类招生音乐类、舞蹈类专业课联考。成绩达到省联考本科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我院校考(校考考试曲目不得与联考考试曲目重复),报考联考考试科目以外的考生可直接参加我院组织的校考。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考生所报的专业涉及各省统考的,考生须参加各省统考,且成绩达到合格以上。考生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专业,应先报名参加统考。因未参加省统考或省统考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将不予录取。有关省级统考的具体事宜请咨询高考报名地省级高招办。

二、我院专业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的方式,不接受函报。

1、报名网址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1月15日—2018年2月28日。考生必须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且认真核对填报信息。

2、现场确认:

(1)网上报名后考生须在专业考试前到报名现场进行信息确认(只限本人)。

(2)现场确认时,须交验居民身份证、艺术类考生报考证或省统考合格证,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4张,由工作人员核对。

(3)考生经现场确认合格后,发放“西安音乐学院专业准考证”,方可参加专业考试。

3、考生提交的报考信息和证件,必须保证真实性和准确性,如有错填、漏填、提供虚假信息和进行作假行为,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三、考生根据自己专业状况,在考试时间允许的情况下可兼报两个及以上专业。(因音乐表演专业中有多个专业方向,如兼报的音乐表演专业方向成绩均合格,按分数高的专业方向为有效分数。)

四、近两年内获我院业余音乐考级委员会颁发的器乐、声乐专业八级证书且成绩为“良好”以上的考生,可免予专业初试(须办理报名手续,须准备初试要求的曲目与复试内容合并考核)。

五、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文理兼收。

录取及有关规定

一、2018年4月10日之后我院在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专业合格分数线和基本乐科(乐理、视唱练耳)分数线。

二、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我院在国家政策指导下自行划定各省文化课录取最低控制

线(不设单科分数线)。

1、艺术史论、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录音艺术、艺术与科技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40%+专业成绩6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40)+(专业成绩÷100×60)=综合分。

2、音乐表演、舞蹈编导、舞蹈表演专业上线考生按专业、按省别排序,在招生计划内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20%+专业成绩80%折合成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考生文化课成绩÷文化满分×20)+(专业成绩÷100×80)=综合分。

3、文化课成绩按卷面成绩之和,按以上比例计入综合分。

三、政治思想品德考查: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查在本人户口所在地招生办进行。

四、新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实行试读制,试读不适合者取消学籍退回原籍。

五、本院实行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

六、所有新生须向学校交纳学杂费用,收费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七、本简章未尽事宜或因其他原因导致的调整变更,招生办公室将在我院官方网站及时发布信息,并以新发布的信息为准,请考生随时关注我院本科招生信息网。

学院地址:西安市长安中路108号(火车站乘14路、239路、K600路、603路、游8[610]路公共汽车到长安立交站下车。乘地铁二号线体育场站下车B口出站向南300米)邮编:710061

电话:029-88667076传真029-88667078

西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

2017年12月29日

西安音乐学院2018年本科招生简章学大教育网为大家带来过了,学大教育网将为大家带来更多高校的艺考招生简章,相信对大家备考2018年艺考会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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