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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随迁子女高考若未过审 应回流出地参加报考

来源:学大教育     时间:2016-12-01 22:4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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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招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针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艺术类专业考试的变化等高考报名政策做了说明。

省招办在会上强调,我省关于随迁子女在陕参加高考的政策规定是明确的、一以贯之的,没有改变过也不会因少数人的需求而进行调整。如果没有通过审查的考生,应回流出地参加报考。

新闻发布会上,省招办新闻发言人张军利强调,申请在陕报名参加高考的外省籍随迁子女,除应符合我省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外,还应满足“截至高考当年,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在陕连续学籍满3年”和“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本人的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应持陕西省居住证3年以上,并按照国家规定在陕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3年以上(含3年)。”

我省随迁子女的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考生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学校所在县(区)考试招生机构会同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公安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要求如下:

1.随迁子女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学籍,由学籍所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审查;

2.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居住情况,由所居住县(区)公安部门负责审查;

3.随迁子女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在陕参加缴纳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情况,由办理参保登记的市养老保险经办处或县(区)养老保险经办中心负责审查。

省招办强调,没有通过公安部门、人社部门资格审查的随迁子女考生,依据教育部招生工作规定,应回流出地报考。若考生原籍省份考试招生机构需要我省出具相关证明或公函的,我省考试招生机构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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